今年双11大促距离现在虽说还有一个多月,然而电商大战的硝烟味已然在暗暗地弥漫啊。依据《重庆晚报》的报道,9月23日的时候,有一位在天猫、拼多多、京东、抖音等好些平台开店的某化妆品品牌相关负责人讲,由于打算和抖音等平台达人开展今年双11直播带货合作,结果却没料到被天猫实施了取消补贴等处罚。
该负责人讲,先前和达人达成了合作意向,打算在双11期间,邀请其于抖音、天猫、淘宝等电商平台一同开展直播带货。为了吸引流量,达人对外发布了合作预告。没料到预告刚发出没多久,昨天就接到淘宝(天猫)运营人员打来的电话通知,告知不能和抖音的头部达人合作,涵盖向达人发货使其进行直播带货等(除非是10月14日以后)。该负责人发觉,在未接到通知的状况下,天猫已在后台取消了品牌已申请的满减类补贴权益。
“接到通知之后,我们既有无奈之感,又怀揣惊讶之情,在此之前并不晓得存在这样的规定,推测遭遇类似问题的商家绝非仅我们这一家”,这位负责人这般说道,他们觉得各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实际上也是共同走向繁荣的进程,毕竟当下流量相对较大的平台也就这么几家,商家可供选择的余地并不多,“要让我们舍弃其中任何一家都是极为艰难的抉择,实际上流量是会出现外溢情况的,大家展开合作,最终整个平台都会拥有流量以及声量。”。
这位商户所反馈的情形好像并非只是个别的情况,在最近这段时间,同样也存在着其他商户于群里反馈相同状况的现象:那便是除了没办法与一些头部创作者展开合作(其中涵盖广东夫妇、贾乃亮、董先生、交个朋友)之外,天猫另外还提出要求,诸如“不能够抢跑”“(要确保)让天猫平台机制不比京东、拼多多这些平台弱”等等 。

关乎商家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这一问题,为此,昨天记者朝着淘宝商家客服去展开咨询,客服于了解情况之后仅仅表明,抖音的达人具备在淘宝以及天猫实施直播带货的情况,其余方面并未作出过多的回应。
在2021年4月的时候,国家市场监督总局针对某头部电商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,认定该电商存在这样的行为,即是通过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有竞争性的平台上开店,以及禁止其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促销活动等途径,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,并且还以多种奖惩措施来保障上述行为得以实施,此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(四)项中关于“没有正当理由,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”的规定,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。总局明确作出指示,不能借助“减少促销活动资源支持”这种举措,以及“取消促销活动参加资格”这种办法,以此来限制平台内商家参与别的竞争平台所举办的促销活动。
双 11 临近之际,上述问题又一次引发了关注,针对此情况,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的徐兴权律师表明,倘若真有这样的事情,商家得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,原因在于市场监管部门早就已明文规定,严厉禁止电商“二选一”这类违法行为,并且要求公平有条理地参与市场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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